公益诉讼 吴起检察在行动
检察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机关运用法律保护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新时代获得感、幸福感寄予厚望。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领导下,对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污染环境等行为及时提出公益诉讼,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土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范围
生态环境领域:主要指造成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地盐碱化、生化多样性减少等破坏生态类的情形,以及导致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污染等污染环境类情形。
资源保护领域:主要指土地、矿产、林地、草原等资源受到侵害的情形。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主要指在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侵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主要指经营性、行政事业性、税收类、费用类、罚没类、财政补贴类、社会保障类等国有财产受到侵害流失的情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流失、土地闲置、违法使用土地、违法审批等情形。
举报途径
1.来信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以到侵害行为地或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举报,也可以到该检察机关的上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举报。
2.电话举报
举报热线:12309、0911-7612453。
3.微博、微信公众号举报
搜索微博:吴起检察;搜索微信公众号:wuqixianjcy向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举报。
文字:吴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徐大伟
编辑: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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